
奥一网5月10日报道
据介绍,目前在广州市区的越秀、东山(现属越秀)、荔湾、天河等区内较固定的流浪乞讨人员约800人,广州市区职业乞讨者、操控乞讨者等有一定的乞讨经历和有组织的乞讨人员,对广州的商业旺地、景点、人口密集地等较为了解,有些甚至经过细致分析和周详计划。
据调查,在广州的乞讨现象有明显的季节性,即农忙时期乞讨人数较少,农闲时期乞讨人数较多;乞讨方式以结伴乞讨及有组织乞讨两种形式为主,且各有地方特色,组织残疾人乞讨及老人结伴乞讨的主要是河南人;拖儿带女乞讨的主要是贵州人;卖花童主要是江西人;组织未成年人乞讨的主要是安徽人,等等。
河南乞讨者人数最多
在长时间流动观察的基础上,调查组又对135名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个案调查。调查显示,重点地段调查的流浪乞讨人员来源地主要构成情况为,来自河南的占41.48%,贵州及广东的分别占11.85%,湖南及安徽的分别占7.41%,江西及四川分别占2.96%。
最长乞讨时间超过30年
另一批有规律的乞讨者则是选择农闲时节,尤其是秋冬季节来广州乞讨,这些人绝大部分来自外省农村,与广州市的气候环境不无关系。
贫病残是3大乞讨原因
在接触的被访者中,因贫、因残、因病致乞3种原因占绝大多数,也有个别自诉是被骗、失业等原因无奈乞讨的。但是调查中也发现有为致富而乞讨的,一名来自江西的34岁青年较为坦诚地谈到自己的乞讨就是为了积累做生意的资金,“准备在广州待三四个月,有两三千块,就回老家做小本生意。”他所认识的乞讨者,先前在广州行乞,现在都已富起来了。
收入可观不愿进救助站
粗略计算,乞讨者在人流较大的地区乞讨,每5分钟约有200至300人经过,有1人施舍1元,1小时就可获得约12元左右,一天乞讨8小时,每日约有20至100元,这样一个月固定乞讨者的收入600-3000元不等。
乞讨有五大方式
卖艺式
这类人大多是残疾人,在观察的135名乞讨人员中卖艺乞讨人员占了24.44%,其中有19位是健康人。
示残、示疾式
通过展示自己的伤残或疾病来博得行人怜悯与施舍,占了被调查总人数的21.48%。
示弱式
通过展示自身的老、弱、妇、幼等人类脆弱的一面来乞讨财物,尤其是小北路一带,这类人往往缠着外国人进行乞讨,是目前广州存在的较常见的乞讨方式,占被观察者的35.56%。
特殊缘由式
他们通过种种借口,多以“告地状”或哭诉困难等形式来吸引市民注意、乞讨钱财,占被观察者的9.12%。
耍赖式
(来源:南方都市报) (奥一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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